为什么男人会残忍的鞭打女人

2023-01-01 11:46:28 356 0
奇闻异事录

为什么男人会残忍的鞭打女人,而女人却不会呢?难道她们的身体素质比男人差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是因为女人天生就比较柔弱,所以她们在面对一些事情的时候,,就会显得非常的无力,而且也没有办法做出正确的判断。但是如果一个女人能够在生活中有这三个表现的话,那么就说明她的身体素质是非常好的。

1、朱元璋制定的五大刑法?

根据公元1397年5月(洪武三十年)颁布的《大明律•御制大明律序》载:“出五刑酷法以治之欲民畏而不犯。”

为什么男人会残忍的鞭打女人

也就是说明朝颁布五种刑制度治疗国家,让人民遵守法纪。官府断案,也都依据“五刑”来量刑。

在明朝 “五刑”当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是笞刑,用荆条或者鞭子抽打,最严重的就是死刑。我相信很多知道“明初四大案”,已经见识了明朝法律的严酷程度。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在明朝“五刑”当中,即便是死罪,都可以花钱赎死。但是,死刑有几种情况,却不能赦免。为了得到答案,我们先从明朝“五刑”开始说起。

朱元璋虽然是大明的开国皇帝,同时体恤百姓严惩贪官,但是他同样是一个出了名的暴君,他制定的刑罚简直严苛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在历史上,朱元璋的残忍和狠毒是出了大名的,不少学者称其为屠夫皇帝,一点也不为过。朱元璋掌权和统治时期,一个个功臣,一个个文人,莫名其妙地在他的屠刀下丧命;就连一些远离政治的女人,也遭到了他的欺辱和残害。这些苦命的女人中,有村野女巫,有民间才女,有青楼娼妓,有属下婆姨,有功臣老婆,也有朱元璋本人自己的女人。翻阅史料,关于朱元璋残害女人的记载,让人触目惊心。

——“宁越有女子鲁氏,自言能通天文,诳说灾异,惑众。上以为乱民,命戮于市。”(《明太祖实录》)

——“太祖亲征婺洲,有侄男子进女子一人,约二十岁,能作诗。太祖曰我取天下,岂以女色为心,诛之於市,以绝进献。”(《国初事迹》)

——“文忠守严州,取娼妇韩氏在家留宿。太祖知之,差人将韩氏诛之。”(《国初事迹》)

——“赐友德宴,命叶国珍陪饮,拨与歌妓十余人。太祖令内官觇视,后国珍令歌妓脱去皂冠、皂揩子,穿华丽衣服混坐。太祖怒,令壮士拘执国珍,与妓妇连锁于马坊,妓妇劓去鼻尖。”(《国初事迹》)

——“太祖尝使人察听在京将官家有女僧诱引,华高、胡大海妻敬奉两僧,行金天教法。太祖怒,将二家妇及僧投于河。”(《国初事迹》)

——“圣祖悯常开平遇春无嗣,赐二宫女,妻悍,不敢御。……圣祖问之,不敢对,……命力士肢解其妻,分赐功臣,上写曰悍妇之肉。”(《龙兴慈记》)

——“中山武宁王达夫人谢氏(一说张氏),膂力过人,常持铁器重百斤者,军中随行。后太祖登大宝,中山就封,每朝见太后,谢夫人时致不平。尝有‘我家不如尔家’之言。……一日召宴内庭,中山与焉,命勇士杀谢夫人于其第。”(《北窗琐语》)

…………

一个女巫因为懂些天文异术而被“戮于市”,一个才女因为被送上门而被“诛之於市”,一个娼妇因为陪将士过夜而被“诛之”,一个歌姬因为身着华丽服饰而被“劓去鼻尖”,华高、胡大海的婆姨因为尊僧信佛而被“投于河”,常遇春的老婆因为独霸老公而被“肢解”,徐达的老婆因为口无遮拦而被“杀于其第”,朱元璋残害女人的行径令人发指。除了残害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女人,朱元璋对待自己的女人也极其残忍,极其卑劣。

朱元璋称帝后,同历代皇帝一样广蓄美女,大批花季少女进入后宫。为了抑制宫女的正常生理需求,防止宫女们给他戴绿帽子,朱元璋竟然下令像“阉割”男人那样“幽闭”宫女,“于牝(按阴户)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火消减”,以至于“女往往多死”(《耳谈》)。这种像处置畜生一样处置宫女的方式,可谓变态至极。此外,朱元璋对那些在浣衣院干粗活的罪妇也痛下杀手,出自朱元璋身边“御卫大驾”俞本之手《纪事录》记载“上疑其通外,将妇女五千余人,俱剥皮贮草以示众”,这不能不让人想起惨绝人寰四个字。

宫女遭受如此摧残,那些妃嫔们也是命悬一线,说不定一件什么事儿就会让朱元璋拿起屠刀。

《明会典》称,“太祖四十妃嫔,惟二妃葬陵之东西,余俱从葬。”又有史书称是四十六嫔妃。不论到底哪一个数字正确,至少可以证明一点,朱元璋死前碰过的女人不低于40名。

具体见《国榷》中记载,有昭敬充妃胡氏、成穆贵妃孙氏、淑妃李氏、安妃郑氏、庄清安荣惠妃崔氏、安妃达氏、高妃、宁妃郭氏、惠妃郭氏、顺妃胡氏、郜氏、韩氏、余氏、杨氏、周氏、贵妃赵氏、贤妃李氏、惠妃刘氏、丽妃万氏,等等。

朱元璋对女人管理很严,甚至很残酷。一旦发现身边的女人对他不忠,或如刘邦的老婆吕雉那样有“红杏出墙”之嫌,那必死无疑。民间有一种说法,朱棣非马皇后所生,其母亲是高妃。但生下朱棣后,妃便受铁裙之刑惨死。

“铁裙刑”是中国古代男人惩罚不忠女人的一种酷刑将铁片做成刑具,形如裙子,逼犯人穿到身上,然后把“裙子”放在火上烘烤。刑具受热,犯人的皮肉如被烙铁烙,其惨状不言而喻,结果可想而知。

高妃怀孕不足月便产子,受铁裙之酷刑,活活将其烫死。

朱元璋为什么要这么对待自己早产的女人?原来朱元璋怀疑她与人私通怀孕。当然,朱棣生母之死是一种民间传说,并不真实。但是,从中透露出朱元璋对待不忠女人的态度,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郭宁妃、李贤妃、葛丽妃在朱元璋的一次暴怒中同时获罪被杀,三具尸体装在一个大箩筐中,埋于太平门外。后来,朱元璋冷静下来,怒气稍解,便想将三人分开重新安葬,但三具尸体已腐烂在一起,只好在旁边立两个坟丘作三妃墓。

洪武十四年(1381),宫中发生了一件丑闻,有人在御河中打捞出一个未足月的婴儿,显然是后宫妃嫔堕胎后扔掉的。对于这一宫禁秽乱,朱元璋闻讯后火冒三丈,无端怀疑是寡妇出身的胡充妃所为,于是亲手将她杀死,弃尸城外。后来,朱元璋想到胡充妃年近五十,不大可能做出这类荒唐事来,于是诏封其为昭敬皇妃。事情虽然过去了,但御河弃婴一案之谜团却一直窝在朱元璋心中。洪武十七年(1384),有人密报胡美和他女婿曾秘密来往于宫廷,这便引起了朱元璋对胡顺妃的怀疑。于是,胡顺妃就成为堕胎案的又一个牺牲品。

朱元璋的妃嫔中,有很多人是被朱元璋处死的,有些妃嫔甚至像死狗死猫一样被抛尸荒野。有些妃嫔虽然侥幸陪伴朱元璋走完了有生之年,但她们自己也同时走到了生命尽头。李贤妃聪明俊秀,知书识礼,体恤宽厚,颇有心计,做起事来当断则断,干净麻利,很有政治家风度,被朱元璋称赞为汉朝班婕妤。朱棣为燕王时,曾派人秘密接触李贤妃,希望她能说服朱元璋立他为太子,被李贤妃严词拒绝。洪武三十一年(1398),朱元璋病重,担心李贤妃这位才女将来会步吕后、武则天后尘,篡夺朱氏江山,便令其自尽,以绝后患。

朱元璋活着的时候残害女人,死的时候也狠心拉上了一批女人。据《明史》记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朱元璋病重期间,翁妃、李淑妃在一旁侍奉汤药,朱元璋舍不得这两位年轻貌美的妃嫔,便拉着她们的手,一人赐给一条白练,命其自杀殉葬。朱元璋临终前,还宣布“凡殉葬宫人,父兄皆得升官,辈辈世袭。”一些熬不出头的宫人自知苦海无边,宁愿用一死来为家人挣下一份产业,被迫主动为朱元璋殉葬。据明人郑晓在《今言》和清初毛奇龄在《彤史拾遗记》记载,朱元璋死后,在明孝陵陪葬的妃子有四十六人之多。

2、古代刑罚为何喜欢打屁股?

打屁股就是中国古代的笞刑或者杖刑,是五刑中刑罚程度比较轻的一种。

五刑的主要内容是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

笞刑,就是打屁股,原来的刑具用小荆条拧成,后面用竹板制成的,是五刑中刑罚程度最轻的一种。

杖刑,用粗荆条拧成,击打部位是背、臀和腿。打屁股也是杖刑的中一种,比笞刑中打屁股程度更重。

徒刑,强制犯人劳役的刑罚。即劳役。唐朝不附加杖刑,而宋朝则加脊杖。

流刑,就是将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不准回乡。

死刑,一般是两种:绞和斩。宋元明清还加上了凌迟,明清加枭首。

笞杖刑并不是打屁股那么简单

笞杖刑,并非就是简单的打屁股,其中刑具很多,虽然受罚的部位都是屁股,但是所用的工具却有多种,细的有藤条、竹鞭、钢条等,粗的则有竹杖、木板、铁棍等等,这些东西打在身上,轻则皮开肉绽,重则落下残疾,非常之可怕。

笞杖刑过程中有一定的黑幕。酷吏或打手的手段之一是在杖刑的刑具上做手脚,用灌胶、夹金属片、放大尺寸等办法加重板子的分量,用保留竹节、嵌入铁钉等办法增强板子的伤害力。所以历代的刑法都规定板子的尺寸和重量,还专门制作了标准板子,拿到各地比较检查。

另一种手段就只能凭打手的良心了,因为任何法律都无法规定打手用多大的力气,板子打下去的轻重全操在打手手中。经验丰富的打手可以在有限几下中将人打残甚至打死,也可以打上数百上千下而不伤筋骨。打手们下手的程度决定于刑罚的轻重,因此古代会出现金银财宝贿赂打手们的现象,看起来下手很重,其实打到屁股上力度收小了,以减轻受一些皮肉之苦。

明朝的特务衙门招收打手时有一项测验,在一层薄纸下放上砖头,要用标准板子在规定的数量内将砖头打碎,却不能将纸打破。这类打手用刑时自然得心应手,完全可以根据需要打出不同的结果来。

同时代挨板子的黑幕也相当普遍,明清时江南的城市中一般都可出钱雇乞丐顶替,按挨打的数量付钱,所以出现了代人挨打的专业户。当然还得买通衙役,他们得的钱比挨打的人还多。

古代刑罚多笞刑的原因

在历史上,凡实行笞刑之人,必须褪掉裤子,将臀部露在外,有时候还要在腹部垫上一切物品,使得臀部抬高,一则是便于行刑,二则是可以让百姓看热闹的看的更清楚。

古代习惯用这个刑罚除了简单之外,杖臀全刑时得褪掉裤子,臀部裸露,便于打得结实,也是为了对受刑者羞辱。中国古代讲究的是儒家思想,所以对于人的身体有很多的道德标准,如身体不能裸露。臀部(屁股)也是一个人非常隐私的部位,大数都羞于在外人或公众场合袒露出臀部。特别是女人或者官员学士,露出臀部那简直就是严重的羞耻了。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对官员和士人不用杖臀全刑,但真要打起来也就没有什么两样。有时还将犯人拉到广场或大街上,在众目睽睽下打屁股。

当然,中国历史上最壮观的打屁股场面还是出现在明朝,几百号人一起挨杖刑,挨打的又都是朝廷官员。嘉靖三年(1524年)一次廷杖规模更大,一百八十多名五品以下官员被集体打屁股,其中十七人先后死亡。古今中外,不乏大屠杀的暴行,但对知识分子如此隆重、如此大规模的打屁股典礼,大概是绝无仅有的。

同时被判为打屁股的犯人,除了一小部分要求笞杀、杖毙,大都犯罪行为都不是太重,而屁股的肉很多,比起人身上的其他部位来说,打了后不容易残疾或者致死,起到警示的作用。

总结

古代刑罚多喜欢打屁股的原因,既达到了惩罚效果,又不至于让犯人致死,还能起到羞辱的作用,都是古代统治者维护政治的需要。

古代刑罚喜欢“打屁股”,这可不是爱,而是狠狠地凌辱,影视剧中是这么安排的。

一声“升堂”后,官老爷在状师口沫横飞中昏昏欲睡,等到师爷说罪定了,官老爷才来了精神。

”堂下之人可认罪?可愿认罚?“

罪人认罪,官老爷顿时眉飞色舞,这时说话就有分寸了。

要是官老爷得了好处,说话就很有学问:既已认罪,又念你初犯,杖刑20,引以为戒,行刑!

下面掌刑的衙役一听,明白了,要走个过场,家属上下已经疏通好了,所以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声音脆响,其实都是使得巧劲,不伤筋骨。

官老爷如果平淡如水说了句:“既已认罪,为肃风气,重杖20,行刑!”

掌刑的衙役心领神会,口水往手上一吐,来回搓了几搓,操起板子,就是一阵闷打。

声音不响,但却是实打,皮开肉绽不说,还得伤筋动骨,因为官老爷的话潜台词就是:小的们,给我狠狠地揍他屁股!

显然这是种恶趣味,特别是女犯人,官老爷看得津津有味,衙役打得精神抖擞,观众拍手叫好,很是热闹。

脸是丢了,但身体得保住,家属就得花钱先疏通打点,让“打屁股”的“杖刑”变成虚打,不至于打残打废了。

好吧,影视剧把我们带歪了,其实“杖刑”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打屁股”的由来

“打屁股”,这叫法比较狂野,学名叫“笞刑”。

秦律已经有“笞十”、“笞五十”的记录;汉文帝废除肉刑,改为笞刑,“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趾者,笞五百”;汉景帝觉得笞刑还是过重,几百打下去,人早没气了,幸运的挺过来也就废了,所以一减再减,并制定《箠令》明确规定行刑工具。

以竹代小荆,箠长五尺,本一寸,末半寸,皆削平其节。笞臀部,于笞时中途不得更人。自是,受笞者得全。

竹板打人疼不?如果你见过以前用来担担子的竹扁担,就知道这竹子打人照样叫人鬼哭狼嚎,痛不欲生。

隋改鞭为笞,笞刑才正式定为五刑中的最轻刑罚,以十为基数分为五等,当然可以用钱来换板子,这是很早就有的规矩,如《尚书·舜典》中记载就有“金作赎刑“。

大唐就更人性化了,笞刑使用荆条,”今时则用楚“,变成了一种叫人改过自新的”体罚“,不是要打得人哭爹喊娘,而是要人以之为耻,在反思中改过,“又训为耻,言人有小愆,法须惩诫,故加捶挞以耻之。”

农村俗语“黄荆条子出好人”,大概来源于此,训诫为主。

明代笞刑沿袭唐、宋制,亦为五等,也可以用钱赎,清朝照抄明朝,不过把小荆条又改回小竹板,至于影视剧中的大木板“打屁股”纯粹搞笑,没弄明白“杖杀”与“杖刑”的区别。

“杖杀”使用的是“杀威棒”,轻者皮开肉绽,重者一命呜呼,朝廷重犯发配前就用杀威棒先打上一通,再戴上枷锁,别说跑,走个路痛的都想死。

“杖刑”不管用皮鞭、荆条、还是竹片,都是对犯小错的惩戒,处罚较轻。《慎刑司掌刑事要》中提到,杖为毛竹制作,长五尺、圆五分;板由青竹制作,长五尺,宽五分,重不过一斤半。

看到这里,你该明白影视剧中公堂之上一群衙役黑着脸,凶神恶煞地抡起大木板,狠狠揍人屁股,其实夸张到离谱了。犯人皮开肉绽是可能的,但打死人却不适用“杖刑”,“杖刑”是训诫而不是打杀,当然衙役贪钱用了手段是另外一回事。

古代刑罚喜欢“打屁股”的原因

《红楼梦》有一回写宝玉挨打,“小厮们不敢违,只得将宝玉按在凳上,举起大板, 打了十来下”,“宝玉自知不能讨饶,只是呜呜的哭”。显然贾宝玉挨了“笞刑”,但是没脱裤子,不然以宝玉的性格,因这事儿怕是要去投湖。

为什么不脱衣服打呢,是贾政顾忌世家面子吗?不是的。

“笞刑”分“杖责”和“杖刑”,“杖责”是带着衣服挨打,“杖刑”是“受刑者需褪去衣裤,不得有半寸布在股”,明显宝玉吃了一顿“杖责”。

“笞刑”唐朝打的是脊背、臀部、腿部,明清则喜欢“打屁股”,这“笞刑”原意是冲着屁股肉厚,受刑后不易影响生活,起到训诫的作用,但后来就完全变了味道。

朝廷使用“笞刑”是肃风气,王公大臣、大户人家拿来当做私刑当然是正家风,但一旦用到女人身上,显然就不仅仅是耻辱那么简单。

在明清有些案子中,一旦涉及到奸情,女人上堂先被执行“杖刑”,有些严重的会“骑木驴”游街、浸猪笼,所以“杖刑”看似刑罚较轻,打杀人尊严却更显歹毒,因为权钱交易把“杖刑”变成了“看春宫"。

一方怀着恶意的目的,拿着捕风捉影的事把女方告上公堂,于是开演了一场折辱女人的悲剧。

1、“看打”,原告一方邀集亲友,一起来到公堂准备“看戏”!

2、“卖肉”,升堂前衙役拿了原告方黑钱,脱掉被告女子的裤子,并拉到门前大街上示众。

3、“凌辱”,衙役会利用手段,以“掘芋艿”、“剖葫芦”、“剥菱角”等方式凌辱受刑女子。

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扒了衣服裤子,暴露出私密部位,按着就打;这女人在哀嚎求告中挣扎,哪还顾得上体面,哪还顾得上身份,又羞又怒又痛下屈打成招,以求速死。

即使冤屈事后得到昭雪,女子也再也不会有像样的人生。

打在身体上的板子疼痛可以消失,心理上的创伤却无法愈合,男人“打屁股”最多失去了尊严的面子,而女人则是一种永远洗不清的屈辱。

综上所述古代刑罚喜欢“打屁股”最早只是起到训诫的作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所以用刑罚来施加对受刑人再教育,增强礼制观念,给人改过的机会。但到了明清后年间,由于贪腐成风,一改“笞刑”肃清风气的作用,反而成为了地方官吏敛钱的工具,特别针对女子,变成了堂堂正正的凌辱手段,满足各种人畸形的心理。实际上,““打屁股””不只折磨人的身体,更多是对尊严、精神的毒害,让人失去生存下去的信心和勇气,显然比其他刑罚更为歹毒,更不人道!

(图片均来自网络)

3、清代刑罚“一丈红”,到底有多残酷,为何感觉受过此刑的嫔妃都活不久?

首先“一丈红”这样的刑罚,其实在历史上并没有太过明确的记载,它主要是出现在宫斗电视剧《甄嬛传》当中。相信看过这部剧的看官们应该都知道,曾在后宫里面权势滔天的华妃,就用“一丈红”这样的刑罚教训过夏常在。

一丈红这种刑罚,其实就是用两寸厚、五尺长的板子,去不断地击打犯罪者的臀部以下的位置。这看似和普通的杖刑没有多大区别,但实际上一丈红在执行的过程中要更加严苛,并且极其有可能会危害到生命。

——因为按照古代的法律规定,杖刑的数量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就算是皇帝要拉臣子出去拍板子,也会定一个数字,比如说20板、30板......

但是一丈红却是不计数目的,要一直打到受刑者的筋骨全部断掉,整个下半身血肉模糊以后才会停止,因此受刑的人,基本上无一例外下半身都是会鲜红一片,这也是为什么这种刑罚的名字被取名为一丈红。

而经历过一丈红刑法的受刑者,能活下来的可能性是很低的。因为通常来讲,被打板子30下以上,基本上就已经失去生命了。所以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就算是皇帝也只会判处犯罪的臣子打板子二三十下,很少会一打就是50下以上,因为这个和判处死刑区别并不算太大。

在古代的官场上,虽然也有被杖刑到死的罪犯,但是这种比例并不算高。像一丈红这样,根本不计数目的去打受刑者,那么受刑者的下场可想而知,连呼吸都困难。就算是勉强活下来,自己的后半生也绝对是毁了。

我们前文就已经说过,一丈红这样的刑罚要一直打到受刑者下半身筋骨断裂。而以古代的医疗水平来看,如果承受了这样的刑罚,就算活下来了,能够养好身体的可能性也无限接近于零,整个下半身失去知觉将是大概率事件。

而即便是这样,在古代的皇宫中也和要了命没有什么区别。对于后宫的妃子来说,象征着会彻底失去皇帝的宠幸,因为皇帝绝对不可能去一个连下半身都没有知觉的妃子那里。

而对于太监和宫女来说,就相当于完全没有了劳动能力,任由其他人拿捏,想要在皇宫里面活下去的可能性也是无限接近于零的。甚至于接受了一丈红的刑罚以后,活着还不如死了。

更别说这样的刑罚还是一种典型的心理折磨,对于绝大多数的妃子来说,承受了一丈红这样的刑罚,就相当于失去了一切。因为在古代,对于女性的贞洁要求是很高的,更别说还是那些皇帝的女人。

作为皇帝的妃子,身体不能有任何人看到,哪怕是太监也不行。但是想要施行杖刑这样的刑罚,就相当于要把下半身扒光,摁在凳子上去处刑。在处以一丈红刑罚法以后,哪怕勉强还活着,从古代的思想观念来看这也相当于已经失去了贞洁。

对于后妃来说失去了贞洁,就算不死也绝对再不可能得到皇帝的宠幸和。而没有了皇帝的宠爱,就算空有名号,也只不过是能够白拿俸禄,勉强过活维系生命而已。

其实能够动用一丈红这样刑罚的后宫人士并不算多,除了皇帝、皇后还有太后以外,就只有正二品以上的妃子,以及太子的皇妃才能动用,而这些人绝对都是皇家的核心人物。

皇后、太后和皇帝就不用说了,太子妃更是未来的皇后。而按照中国古代的后宫典制来看,正二品以上的妃子起码也是九嫔的级别,一般来说都深受皇帝的宠爱和信任,在后宫之中也有着自己的势力,甚至有些人在进宫之前就是世家大族的嫡女。

得罪了这些在后宫甚至在朝廷内部都有着非常巨大势力的后妃,很明显还会被她们往死里整,她们可能会通过游说皇帝的方式,把这些犯过错、受到了一丈红惩罚的后妃全部都关到冷宫里。进了冷宫,就相当于失去了自己所有的政治前途。

——从皇帝的角度来看,答应这件事的可能性很高,毕竟他有很多的妃子,他完全不需要对一个已经失去了贞洁、没有什么好名声,甚至连下半身都有过伤的后妃投以更多。

后宫妃子之间的争斗,有的时候比朝廷里面的政治斗争还要更加激烈,一时不慎就会被竞争对手排挤、打压。这其实是一种十分典型的封建糟粕,因为在封建社会中,女性的地位很低,当时的女性是被主流男性社会排斥的。

而各种各样针对女性的特殊刑罚更是骇人听闻,比如最著名的就是汉高祖刘邦的皇后吕雉,把戚夫人做成了人彘。简而言之,就是把戚夫人的四肢全部都砍掉,还同样要把五官全部毁掉,就连所有的头发都要被剃掉,最后被放置在堆满药液的大缸里面,让戚夫人想死都做不到。

在唐朝时期,著名的女帝武则天也同样通过这样的方式,惩罚过王皇后和萧淑妃。这也可以让我们直观地感受到封建帝国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究竟有多低,哪怕是皇帝的妃子,其实在更多时候也是可有可无的,没有人会考虑她们的感受,这就是封建时期的悲哀。

不过在新时代到来以后,这些封建糟粕都已经被遗弃了,类似的针对于女性的酷刑也早已经被废除,现在女性的社会地位已经空前提高,与男性是完全平等的,这显然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情。

一丈红主要在后宫中用来惩罚犯错的妃嫔宫人,取两寸厚五尺长的板子责打女犯腰部以下的位置,不计数目打到筋骨皆断,血肉模糊为止,远远看去,鲜红一片,故曰“一丈红”。此种刑罚,轻则把腿打断,使人致残;重则因为疼痛,发炎等导致受刑人死亡,是一种非常残忍的刑罚。

所谓“一丈红”形罚,就是用两米长的竹板子打人腰部以下位置,直到打得血肉模糊,不死也残了。 不过在《甄嬛传》中的夏冬春夏常在的行为遇上跋扈华妃,已是忍无可忍啦!

4、日军的对待女人的酷刑,究竟有多残忍?

谢邀

这得多强的心理素质承受力才能回答你的提问,我是无能为力,找别人吧

语言已经无法描述了。自己想吧。

5、你们怎样看待家暴这个问题?家暴后要如何保护自己?

不要用爱控制我!家暴容Ren了,后面就有一万次。但是为什么你活会容Ren,这件事的深究。我总结出几点。

一,有的女性缺少安 全感。害怕因为举报了家暴男,从而被更严重的报复。

二,被PUA的结果。当你遇到了这种“高 级”渣男的时候,你会被告知一切问题的根源都是自己造成的。直到你毫无反抗能力为止。

三,经济不够独 立,害怕妻离子散后,无法生存。这个问题要谨慎对待,要看孰轻孰重了。

以上三点水只要的心理动因,相对应的解决办法是:

第 一点,法律面前,谁都老实了。学会保护自己,懂法这件事,你得让他知道。

第 二点,洞察人是你需要练习的。它这也可以让你倾家荡产,永无翻身之日。

第三点,努力拜托经济依赖的重要方法,改变自己的金 钱观。学会投资理财和增加场外收入的办法。

钱能解决生活中百分之九十九的问题。所以,当你强大了自我和经济独 立后,你的安 全感和自信会让家暴男自动收敛,知道归顺。

推荐系列读物《不要用爱控制我》,本书采用独特的视角,从习以为常的下意识行为中,揭示背后的实质,解开了我们的困惑和痛苦,使我们学会识别、理解和应对控制,让我们的生活远离暴 力,更加和谐、幸福。

作者新颖独到的观点和概念,必将在全球掀起讨论“控制”的风暴。推荐大家阅读,一定会给您带来全新的视角。

男女接触,应该首先了解双方的性格脾气,乃至整个家庭状况。一见钟情不靠谱。婚后互敬互爱才是最重要的事!如果不幸遇人不淑的话,特别是家暴,绝对不是能容忍。否则后果堪忧,没有安宁日子过。如果任何一方受到家暴其害的时候,且又变本加厉,干脆斩断情丝,离婚得了,以免受到更大的伤害!!!

6、清军为什么要发动扬州十日?

在古代战争中,“屠城”其实并不罕见。古代军队没有接受过什么人权主义教育,驱动士兵们奋勇杀敌的主要动力,其实就是攻入城内的“抢掠财富”。“抢钱”自然避免不了杀人放火。

将帅们对军队的约束力很大程度上就依赖于破敌之后的“战利品”瓜分,抢掠失败方的财富人口,这已经成为了古代战争的常态,区别只在于,杀的人多或者人少。要不然为什么古代一遇到战乱,大量百姓放弃家乡,开始被迫流亡。

当然,军队的这种“常态化”烧杀抢掠行为,跟“扬州十日”这类无节制的“屠城”行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清军八旗在没有入关之前,就是一只掠夺性的军民合一军队,士兵们不领粮饷,自备干粮马匹武器奔赴战场,而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战胜敌人之后的掠夺。

所以前期的清军,特别是八旗,与其说是一支军队,还不如说是一支纪律性高战斗力强的强盗。入关之后,清军快速扩张,成立了以投降明军汉人为基础的绿营,而这些汉人士兵实际上也是一群苦哈哈,长期被中上级军官吃空饷,打清军的时候即便赢了也没啥子收入,更何况是基本打不赢。

而此刻投入清军的怀抱,一路攻城陷地,自然可以在军官们的默许下“发财”,自然而然的,清军对于战胜敌人之后的“抢杀”已经形成了长期习惯。

那么,为什么清军攻城无数,却只有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这样的惨剧被记录下来流传后世呢?

这个事情要从清军攻克南京说起。

清军攻克南京后,在“谕南京等处文武官员人等”中陈述:

“昨大兵至维扬,城内官员军民婴城固守,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将祸福福谆谆晓谕,迟延数日,官员终于抗命,然后攻城屠戮,妻子为俘,是岂予之本怀,盖不得已而行之。嗣后大兵到处,官员军民抗拒不降,维扬可鉴。”

清军在打维扬的时候,因为遭到了抵抗,所以直接屠城,而这个事情也成为了清军后续行动中的“恫吓”手段,以此来瓦解明人的抵抗意志。

然而,清军的这种“恫吓”,却起了反作用,扬州人听到这条“谕令”后,反而学维扬人“婴城固守”。先有史可法宁死不降最终城破身死,而城破之后,绝大多数的扬州人也没有投降,依然选择继续抵抗。这种情形激怒了清军主帅多铎,于是下达了屠城的命令。

清军屠扬州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从清军入关以来,除了在维扬遭遇到抵抗外,其他地区几乎没遇到多么激烈的抵抗,即便是南京这样的帝国首都,天下雄城,结果也是望风而降。

打得太顺了,自然就对敢于站起来抵抗的人十分愤怒,何况在抵抗的不至是明廷的军队,还有大部分的普通民众。这从侧面说明了,清军的不得人心,等于是打了多铎的脸,自然要进行强烈的报复,以此来震慑人心。

对于一个想要建立全国性的政权而言,屠杀人民来建立绝对的威信虽然是下下策,但也不得不说这种绝对武力的威慑性作用是极大的。满清作为少数民族政权,是没有什么道德负担的,如果通过杀人就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那么绝对就不会手软,毕竟他们就擅长杀人。

扬州十日并不是一个孤例,后面的嘉定三屠,江阴八十一日,其实都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清军对于敢于抵抗自己的人民,从来都是赶尽杀绝的。即便后来统一了全国,为了建立起满洲至上的政权,清廷依然在大肆屠杀,从夺人之命,到屠人之心,从杀人盈野,到大兴文字狱。

总而言之,制造“扬州十日”,除了清军泄愤的原因,更深层次的是政治考量,以绝对威慑的武力,激起汉人心底里深刻的恐惧,以此来达到政权的稳固。比较满清是一个少数民族政权,在政权认同性上面远远低于汉人自己建立的王朝,自然需要如此“恐怖”的手段来完成“征服”。

我是鹏正!我来回答!

这个问题不请自来。

我认为“扬州十日”并不是全部因为什么种族主义而是为了资源掠夺。当时的扬州拥有着极其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经济,扬州可是十分富有的。

所以清军攻破扬州城之后开始大量掠夺财富和资源,占为己有。这是我认为清军在扬州屠杀的主要原因,为何说清军屠杀扬州的次要原因是因为种族主义,因为其中有大量的汉兵也参加了屠杀和掠夺的队伍中。清军自己的势力是做不到的。

第二种原因就是因为清朝颁布的“剃发易服”扬州百姓从上到下都没有任何一个人遵从,而且当时清朝流行“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口号,但是扬州百姓誓死抵抗,清军自身的损失也是十分巨大的,等到清军攻陷扬州城以后,开始大量屠杀扬州百姓。

这是小编自我的观点如果补充请在评论下留言

7、中世纪欧洲,长达300年的猎杀女巫运动,背后真相是什么?

猎巫运动,是中世纪末欧洲一场长达300年的浩劫罗马教皇发动疯狂的猎杀女巫运动,让无数欧洲女性被卷进来,最后导致数十万女性无辜惨死

女巫只是真相背后替罪羔羊,而枉死的几十万中世纪女性都成了宗教祭品。猎巫运动,是整个欧洲不愿提及的难以承受之沉重...

女巫的原罪

东西方文化不同,巫形象不同。古代中国巫师被认为可通神灵,地位高而神秘,常被奉为国师。

西方文化里,女巫原指会巫术和魔法的女人中世纪末女巫被邪恶化,是效忠魔鬼的信徒,是撒旦在人间的使者。教会认为女巫代表邪恶,荒银无耻且柔弱,容易被恶魔控制,在人间勾人魂魄,引诱世人,女巫是不洁的

始作俑者罗马教皇英纳森八世谴责女巫是恶魔化身,必须被处死,发动了猎巫运动

男巫为什么没事?因女性地位低。

猎巫运动的背景和真相

作为席卷全欧洲的重大事件,导火索必有深刻且普遍存在的社会原因,这就是社会需求。同时满足另外两大需求:宗教和统治阶级。

1.宗教统治强化神权丨

长达千年的中世纪(5-15世纪),是宗教统治思想的黑时代。神学是唯一意识形态,宗教是欧洲精神信仰和道德规范,教皇才是真正的统治者

欧洲十字军东征失利(对穆斯林发动的宗教军事行动,八次东征),十字军神话破灭,教会开始衰落,神学权威动摇,并受到王权的挑战。同时宗教内部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宗教斗争激烈

女巫在强大两派宗教之外,和异教徒都被划为牛鬼蛇神一类。教会认为神创世界,女巫施法乱人间,用邪恶力量控制异教徒。

遥想英纳森三世时,宗教如日中天!教会要东山再起,强化神权。女巫就成了最好的牺牲品...

2.天灾和战争丨

英法战争持续百年,直到15世纪中结束,社会动荡不安,民不聊生,流离失所。

欧洲除了作死当时还出现天灾,农业经济大萧条,人们生活严重受到冲击,饥饿、迷茫、不安...社会缺乏安全感,社会情绪缺乏宣泄出口。

3.恐怖瘟疫黑死病丨

天灾和战争导致环境恶化,瘟疫和传染病出现。当时黑死病横扫整个欧洲,4年就吞噬了1/3的欧洲人口。英法战争也不得不因此结束。

现在欧美面对新冠病毒束手无措,那可是公元1347-1350,恐慌席卷欧洲。一座活生生的城市,几年时间成为空空的死城。人们能做到除了不知所措的逃散,就剩下祷告了。人们需要解脱。

所有天灾、人祸、瘟疫等各种乱象,充斥欧洲大地,社会体制崩塌,矛盾激化,残局无法收拾

恐慌的欧洲,人们需要一个出口,统治阶级需要一个借口,宗教更想借机灭口。魔鬼代言人巫师,就是最完美的邪恶羔羊

惨绝人寰的猎巫行动

宗教打先锋,出了一本毒害女巫的邪书——《女巫之锤》。它就是讨伐女巫的战斗檄文

心理学上,破坏欲让人情绪得到发泄。运动开始针对女巫,后欧洲女性都被卷了进去无论相貌或言行看上去异于常人的女性,都或被当作女巫。

女性言行奇怪的,脸上有痣、胎记、刺青、疤痕...都被列为女巫印记。两个鼻孔不一样大的,估计都跑不掉。一律抓起来拷问。

挟私报复行为也趁火打劫。你在女邻门前摔了一跤,心情不好,告她是女巫施法。喜欢一个姑娘没追不到,找借口诬陷她。被哪个女人恶心到了,向教会告发她。这些基本都会被烧死

女巫审判,不需要什么调查取证程序,觉得你像就是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呢?所谓审判,不过是做形式。烧死在十字架只道是寻常,其他诸如铁钳、锯子、锥子等操作,此处省略很多字

中世纪欧洲女性就像随时待宰的柔弱羔羊,在长达300年黑暗中惶惶不可终日,命运完全捏在教会手里。人们永远都不知道,真正的邪恶之手什么时候伸向无辜的姑娘。

这难道也是西方女士优先的文明

猎巫运动结局

欧洲猎巫运动,最终演变为对女性的惨烈迫害,持续了近300年,导致数以十万计,甚至更多女性惨死的跨三个世纪的悲剧

教皇统治着黑暗中世纪。十字军东征失利致教会神权衰落,社会体制崩塌,黑死病肆虐欧洲。最终女巫成了宗教、政治和社会矛盾的替罪羔羊。

疯狂愚昧的猎巫运动,导致数十万地位低下的中世纪女性成了荒蛮时代的祭品...阿门!

欧洲中世纪相对愚昧,被宗教控制思想上千年,神权其实就是一种洗脑。

十字军第一次东征胜利,神权达到巅峰,到最终多次失败。宗教神学跌下神坛,教会威信动摇。加上黑血热肆虐欧洲,恐慌沸腾。

教会发动了猎杀女巫运动,女巫就成了替死鬼。但猎巫运动越来越猖獗,最终导致几十万女性被残忍杀害。

猎巫运动始作俑者是教会。

8、为什么中国人推崇严刑峻法?

我就问问,我们国家一年车祸撞残疾多少人人?

很是奇怪这社会能把看的到的交通违法管理的遍地。

不得不服。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题主可能对中国传统刑法思想有误解。中国历史上多数时候并不推崇严刑峻法,而是始终坚持明德慎罚的思想。

关于刑罚的轻重,中国传统上一般坚持:"法世轻世重,治世用平典,乱世用重点"。也就是说,治世时社会治安好,不用严刑峻罚,用较轻的刑罚就行了。只有在乱世时社会秩序大乱,治安情况过乱,才用严刑峻法。

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是严刑峻法,其最终目的仍然是减少犯罪,减轻刑罚。这叫“以刑去刑“。《商君书·靳令》说:“行罚,重其轻者,轻其重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

意思是说,对较轻微的犯罪处以较重的刑罚,就会使人们连轻罪都不敢犯,自然也就不会犯重罪,也就不会受更重的刑罚。

打个比方,刑罚就像火,人稍微碰着就会痛,就会怕火,因此被火烧死的人并不多。反之,人们对水亲近而不畏惧,溺水而亡的人很多。

所以,其最终落脚点仍在"慎刑、慎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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